藏族
我國藏族總人口541.6萬(2000年),主要分布在我國自治區和青海、甘肅、四川、云南等省區。藏族是漢語的稱謂,藏族自稱為“博〔bod〕”。藏語對居住在不同地區的人又有不同的稱謂:居住在阿里地區的人自稱為“兌巴”,后藏地區的人自稱為“藏巴”,前藏地區的人自稱為“衛巴”;居住在東境和四川西部的人自稱為“康巴”;居住在北境和四川西北部、甘肅南部、青海地區的人自稱為“安多娃”。統稱為“博巴”。
藏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依地區劃分為衛藏、康、安多三個方言,衛藏方言和康方言都有聲調。安多方言沒有聲調。藏文創制于公元 7世紀前期,是有4個元音符號和30個輔音字母的拼音文字,自左向右用竹筆、墨汁書寫,字體主要為“有頭字”(楷體)和“無頭字”(草體)兩種,通行于整個藏族地區。
藏族聚居地區高山連綿,雪峰重疊,地勢高峻。青藏高原平均海拔約4000米。祁連山、昆侖山和唐古拉山、岡底斯山、喜馬拉雅山等山脈,由西向東,橫亙青海和全境;橫斷山系北高南低,縱貫四川和云南西部地區。聳立在我國和尼泊爾王國之間的珠穆朗瑪峰,海拔8844.43米 ,是世界第一高峰。藏族地區江河縱橫,湖泊星布。舉世聞名的黃河和長江,都發源于青海境內,黃河源在巴顏喀拉山的雅拉達澤山麓,長江北源在可可西里山,南源在唐古拉山麓,蜿蜒而東,一瀉千里,主要支流有洮河和通天河等,西部有獅泉河、噶爾河、象泉河,東部有怒江、瀾滄江、金沙江,雅魯藏布江橫貫南部。青海湖是我國最大的咸水湖;藏北高原湖泊眾多,有納木錯、奇林錯等湖,喜馬拉雅山北麓盆地瑪法木錯、羊卓雍錯等湖聞名于世。
藏族地區草原遼闊、水草肥美,生產以牧業、農業為主。藏系綿羊、山羊和牦牛、犏牛,是青藏高原的特產。牦牛體大毛長,耐寒負重,除供肉用外,還是重要的交通運輸畜力,俗稱“高原之舟”;黃牛與牦牛的雜交品種犏牛,是最好的役畜和乳牛。河曲馬、大通馬、工布騾等都是本地區的良種。農業以種植生長期短、耐寒抗旱的青稞為主,也有小麥、豌豆、蕎麥、蠶豆等農作物;在河谷溫暖地區,還產油菜、土豆、蘿卜、卷心菜、元根和蘋果、核桃等。南部河谷溫暖的部分地區也種植水稻和棉花。
藏族地區森林茂密,盛產各種珍禽異獸和名貴藥材。林業方面有杉、松、柏、白樺、青棡等品種。在雅魯藏布江中下游廣闊地帶、青海東南部、甘肅南部和四川、云南西部,有大面積的原始森林,是我國的著名林業區。山谷林間,棲息著太陽鳥、鷲和熊貓、金絲猴、長尾葉猴、熊、掃雪等珍貴動物,還產熊膽、麝香、鹿茸和冬蟲夏草、雪蓮、靈芝等貴重藥材。
藏族地區水力資源極為豐富,地下寶藏十分富饒。利用水力、地熱發電有著很大潛力,天然氣和銅、鐵、煤、云母、硫磺等蘊藏量大,內陸湖泊還盛產硼砂、鹽、芒硝和天然堿等。在青海柴達木盆地和藏北高原還富含油礦。
藏族的歷史是祖國歷史不可分割的一個組成部分。藏族最早聚居于雅魯藏布江中游兩岸,在聶拉木、那曲、林芝、昌都等地區考古發掘中,曾發現新、舊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存。根據古藏文歷史文獻記載,山南地區最早由氏族組成了稱為“博”的六牦牛部諸部落,在《后漢書?西羌傳》中,稱為“發”羌。6世紀時,山南地區的雅隆部落首領成為當地部落聯盟的領袖,號稱“贊普”(王),已經進入奴隸制社會,并與漢族和西北地區諸族部有直接的往來。
7世紀初期,雅隆部落以武力兼并蘇毗、羊同諸部,贊普松贊干布統轄了整個地區。自此,他定都邏娑(今拉薩),設官授職,劃分軍政區域,創造文字,制訂法律,統一度量衡,建成自稱為“博”的奴隸制王朝,漢文史籍中稱為“吐蕃”。
吐蕃建政之后,藏族和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民族在、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交往,有了很大的發展,吐蕃與唐朝的接觸日益頻繁,藏漢關系友好。641年贊普松贊干布與唐文成公主聯婚,710年,贊普墀德祖贊又與唐金城公主聯婚。兩公主先后將唐朝的高度文明和中原地區的先進生產技術傳入吐蕃,唐蕃之間使節往還不絕,吐蕃派遣子弟赴長安學習,并迎請唐朝儒者和工匠藝人來到吐蕃,這對于密切藏漢民族關系、加強經濟文化交流和推進藏族社會發展,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唐蕃統治階級之間也曾進行過殘酷的戰爭。吐蕃征服了青海的吐谷渾和云南的南詔等政權,先后兼并了西北諸羌和西南諸蠻部,贊普墀松德贊時期武力深入到西域河隴,并趁唐朝“安史之亂”,于763年一度攻入長安。由于長期的用兵,致使人力物力大量損耗,社會生產受到破壞,吐蕃內部的矛盾日趨激化,進入9世紀后半期,吐蕃王室內訌,各個地區爆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奴隸和屬民大起義,極大動搖了吐蕃政權的統治,藏族奴隸制社會逐漸解體。
從10世紀到12世紀期間,整個藏族地區彼此不相統屬,形成了向封建農奴制度過渡的割據局面。其中,在西部,建立了歷時較久的阿里地方政權;甘肅中部的六谷部以及青海東部的唃廝啰部首領,曾受中央政權的冊封,并發展了漢藏兩族間的茶馬貿易。而在其余藏族地區,上逐漸出現了許多為地方豪族所把持的實力集團;經濟上逐漸成了許多以個體小生產為基礎的自給自足的居民點,交換有了一定的發展;早已從印度和漢地傳入的佛教,吸收了藏族地區原始宗教本教的某些內容,受到了人們普遍的信奉,并逐漸形成為一種教派遍布各地的地方宗教,即所謂的藏傳佛教。藏傳佛教的傳播和發展,滲透到藏族人民生活的各個領域,寺院上層人物往往和當地豪族緊密結合,產生了新興地方勢力統治下的政教合一制度。
元朝把藏族地區的局面統一在中央王朝的統治之下。中央設置宣政院(初名總制院),管理全國佛教事務及藏族地區軍政事務,以薩迦教派第五世祖師八思巴為帝師并兼宣政院事。在藏族各聚居區分設3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分別管轄西北、西南各省藏族地區和地區,并在烏思藏(指阿里以東的前、后藏地區)設置了十三萬戶府,派員前往清查戶口,建立驛站,厘定賦稅。由中央頒發封地文書肯定各地封建領主對所屬莊園的占有,封賜印信誥命以確立各級官吏的職權,史稱元朝“郡縣土番之地”,這是中央正式在官建制的開始。明、清兩代對藏族地區的施政,就是在元朝舊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明朝對西北、西南藏族地區,基本承襲元朝統治管理的辦法,對地區退行“多封眾建”政策,先后分封三王和五大地方之王。同時,通過朝貢和回賜,互通有無,體現與中央上的隸屬關系。明以來,藏族地區社會安定,經濟發展迅速,文化藝術繁榮,與內地的交往更趨廣泛和密切。
清朝統一中國,在中央設置理藩院(1906年改為理藩部),管理、蒙古等地事務。對于地區,正式冊封了藏傳佛教格魯派兩大為(1653年)和班禪額爾德尼(1713年),設立地方政府“噶廈”(1751年),并任命駐藏大臣(1728年)駐藏,會同地方辦理行政事務。1793年清朝擊退了入侵的廓爾喀軍以后,正式頒行了“欽定藏內善后章程”。“章程”對于地區的官制、軍制、司法、邊防、財政、戶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確立了駐藏大臣負責全面督辦事務的職權。對于西北、西南藏族地區,仍沿元、明土司制度進行制度管理,并直接置于西寧辦事大臣(1725年設)和四川總督(后設川滇邊務大臣)的管轄之下。清末加緊推行“改土歸流”政策,為青海和西康的建省準備了條件。
1840年鴉片戰爭以后,藏族地區成了英、俄、法、日等國的角逐場所。1888年,英隊入侵后藏,在隆吐山遭到藏軍的堅決抵抗。藏族人民在各地燒教堂、逐洋人,投入愛國守土斗爭。1904年,英國侵略軍武裝侵入拉薩,沿途遭到強烈反擊,藏族軍民于后藏江孜宗奮勇抵抗,給予英軍以沉重打擊。清朝政府卻一再委曲退讓,多次與英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辛亥后,在英國煽動下,發生了驅漢事件。中、英代表在印度西姆拉舉行談判,英方于1914年提出無理的“內外藏”劃分草案,遭到我國代表嚴詞拒絕。英方代表麥克馬洪竟背著我國代表,私自和地方政府官員非法劃定中印邊界線,即臭名昭著的“麥克馬洪線月,中國政府代表奉中央政府訓示,拒絕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并發表嚴正聲明,拒不承認此類條約或文件。中國政府同時將此立場照會英國政府。“西姆拉會議”遂以失敗告終。
歷屆政府都在中央設有管理蒙藏事務的專門機構。1929年,國民政府設蒙藏委員會于南京,并建青海省;1939年,建西康省。地方以外的西北、西南藏族地區,分屬青、甘、川、康、滇等5省管轄。1934年,國民政府決定在拉薩設立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作為中央派駐地方的專門機構。
1921年,中國黨成立后,在土地綱領中曾明確提出要廢除藏族王公、等封建特權。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北上抗日,于1935至1936年先后通過四川、西康、云南、甘肅和青海等省藏族地區,在各地發動貧苦藏族勞動人民進行土地改革,建立勞動人民政權。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藏族各聚居區先后解放。1951年,和平解放。
藏族聚居地區,在改革以前,普遍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
在,清朝設置“噶廈”(即地方政府),設四名“噶倫”,由三俗一僧充任。地方政府的下面,分設兩個機關,一稱“仔康”(即審計機關),設四名俗官,管理俗官系統一切事務,審計地方行政收支和各地差稅負擔等事宜;一稱“譯倉”(即秘書機關),設四名僧官,管理僧官系統一切事宜,秉承或攝政之命,受地方政府領導并監督其工作,負責鈐印和調派僧官等事宜。地方政府統轄行政機構兩組,一組是十幾個“勒空”(即辦事機構),分掌地方政府各項事務;一組是“基恰”(即總管機構),分掌各地“宗”(相當縣)、“谿”(即莊園)行政事務。這兩組機構接受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并在“仔康”、“譯倉”兩個機關的間接約束下,進行地方行政工作。地方政府在名義上接受(或攝政)的領導。
由于歷史的沿革和變遷,地方政府轄區之外,還有一些區域性政權。在后藏地區,由班禪所屬重要堪布,組成“囊瑪崗”(即內務機構),后稱班禪堪布會議廳(新中國成立后改行委員制),管理屬下地方行政事務,在名義上接受班禪的領導。此外,如薩迦地區的薩迦法王,山南地區的拉加里王,波密地區的噶南木弟巴,管轄昌都部分地區的德格土司等,都在各自轄區內行使管理權,是從土司、萬戶制度保存下來的。
組成地方的基層行政單位,相當于縣一級的,藏語稱“宗”;相當于區一級的,藏語稱“谿”,是“谿卡”(即莊園)的簡稱。一些大谿相當于縣一級的宗。在少數牧區,還殘存著藏語稱為“如”、“錯”、“雪卡”等部落組織,受地方政府的領導。
在青、甘、川、滇等省境內的藏族各個聚居地區,自從清朝采取“改土歸流”政策后,已有一部分地方歸各行省統轄,但大部分地方,仍然屬于當地的土司衙門和大寺院的領地。農區的土司、土官等,牧區的千戶、百戶等,在其所轄地區設有官署、公堂,擁有行政權力。有的土司勢力衰弱,或依附于各省統治者,或受地方政府的庇護,業已名存實亡。各省境內以格魯派為主的各大寺院,歷代受明、清皇帝或以及各大土司的封贈,逐漸形成兼以各寺主、、堪布為首的統治勢力。這些寺院,不但對其內部和屬寺有一套嚴密的組織機構,還對其所在地區擁有封建特權。甘南夏河的扎希奇寺(拉卜楞寺),下轄“拉、彌、卻”(即神、俗、教)三區,并擁有遍布各地的百余屬寺。川西理塘的大寺,曾指揮過五路民團的武裝。寺院集團與世俗集團組成了政教合一的體制。
過去社會等級森嚴,把人們劃分為三等九級。中等中級以上的高級官吏、世襲貴族、上層僧侶等和中等下級以下的農牧奴、工匠藝人等所謂的三等九級之別,都是根據人們對于土地的所有權和占有權而區分的。在等地的話語里還有日常用語、敬語和最敬語之分。舉凡服飾、居處、坐騎、哈達等,都按照社會地位的高低而有明顯的區別。
藏族社會基本上只有兩大對立的階級,即農奴主階級和農奴階級。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是全部土地牧場的所有者,但就對于土地的占有形式來說,地方政府又通過封賜而把“谿卡”即莊園贈予貴族和寺院,組成藏語所稱“雄該卻松”的官家、貴族、寺院等莊園的占有者三大領主。
官家的莊園即“雄谿”。是在地方政府的直接管理下以一定的租額交付農奴承包下來,將一部分租稅劃作高級官吏的薪俸,另一部分租稅按比例充作各轄屬機構單位的經費。
貴族的莊園即“該谿”。的貴族是通過世襲或立功而受封的,依財產多少以定地位的高低,大約二三百家貴族中,有二十幾家大貴族擁有各自的幾十處莊園。
寺院的莊園即“卻谿”,這是接受地方政府的封贈或貴族的布施所取得的,一部分是寺院占有的公產,另一部分則上層僧侶占有的私產,有些寺院的大、大完全操縱寺院公有的莊園。
三大領主及其代理人約占人口的5%,貴族和寺院各占有土地的30%左右,其余的大約40%的土地屬于地方政府占有。在各省藏族聚居地區的土地、牧場,分別為當地土司、頭人、千戶、百戶等統治上層和大、小寺院所占有。
農奴一般指“差巴”、“堆窮”(康區稱“科巴”)和“朗生”(奴隸),占藏族人口的90%,他們隸屬于各自的領主,沒有任何人身自由。
“差巴”,意為支差的人。地區的“差巴”耕種的份地,稱差崗地。為取得一份差崗地,“差巴”要向地方政府支應各項差役,并且要為領主的自營地從事無償勞動。在川區,土司官寨的農奴亦稱為“差巴”,頭人和寺院的農奴則稱為“科巴”。“科巴”,意為需要的人,在社會上又低于“差巴”,相當于的“堆窮”。
“堆窮”,意為小戶,是“差巴”破產后降為農奴中的又一等級。“堆窮”不能領種差崗份地,只能依附于領主或富裕“差巴”,耕種極少量的“耕食地”,為主人服繁重的勞役。
在總人口中,還有5%的奴隸,稱為“朗生”(即家奴);在各省藏族地區稱法各異,如寺院稱為“塔娃”,農區稱為“娃子”,牧區稱為“才約”(意為終身服勞役者),這些人完全喪失了生產資料和人身自由,終生從事各種沉重的勞動,他們是受剝削壓迫最深的奴隸。
此外,在個別偏遠的游牧部落中,還保留著氏族制的一些殘余;而在鄰接漢族農業地區的村落中,則有些已經出現了地主經濟。
藏族各聚居地區的農奴,負擔著沉重的實物地租和貨幣地租。他們的常年收入,有70%以上是被剝削掠奪。除負擔地租以外,農奴更主要的是承擔各種繁重的勞役。在地區,領種份地的農奴,要服兩種差役,一是外差,即專門為地方政府支應的勞役;一是內差,即在領主的自營地上從事的勞役。另外還有一種兵差地,種兵地的差巴,要支應兵差。在牧區,牧奴要向牧主領放一定數量的牲畜,每年須依領得的頭數計租交納。同時,所有的領主又都是高利貸主。他們向農奴強放高利貸,最突出的是寺院,采用放債和不等價交換進行殘酷榨取。農奴因受高利貸盤剝,往往家破人亡,淪為乞丐和奴隸。有占人口95%以上的農奴以及奴隸,世世代代被束縛在領主的土地上,受驅使和奴役,被領主轉讓、饋贈、陪嫁和交換,生活處于極困難的境地。
藏族地區的苛捐雜稅更是多如牛毛。一個農奴從生到死,要向領主交納數不清的捐稅。有的是臨時新增的攤派,后來卻納入常規,日復一日,有增無減,往往多達數十甚至一百多種捐稅。
因此,在封建農奴制度的長期禁錮下,使藏族長期陷于人丁不旺,生產停滯不前的境地。
在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度統治下的藏族社會,藏族各階層人民的社會生活和風俗習慣,具有本民族的歷史傳統和文化特征。
藏族習慣上有名無姓。名字一般有男女性別之分,通常是兩字或四字,多取自佛教經典,因而重名的人較多,分別在名字上加上大、小或本人的特征,也有在名字前面加上出生地、居住地或本人職業以示區別。貴族、在名字前面有房名、官名或尊稱,房名是世襲莊園的稱號,沒有血緣的意義。
藏族男女多蓄辮,喜戴首飾。男子頭發編成獨辮盤在頂上,也有的剪短如蓋。女子成年后開始蓄辮,有的梳成雙辮,有的梳成許多小辮披在背上,并在辮梢或特制的發架上掛上飾物。男女都喜戴呢帽或細皮帽。藏族的衣著上身穿綢、布長袖短褂,外著寬肥的長袍,右襟系帶。一些農區婦女穿無袖長袍,長袍多用羊毛織成的氆氌制成。牧民男女多不穿短褂,只穿無布面的羊皮長袍,在領口、袖口和衣襟上,縫上細長皮或色布鑲邊。男女均穿氆氌長靴或牛皮長靴。男子腰間系長帶。農區女子多在腰間系一條圖案瑰麗的圍裙,藏語稱“邦單”。通用栽絨毛毯作臥墊和坐墊,蓋羊皮被或氆氌被。他們常袒出右肩,便于活動,或袒出雙臂而以兩袖將袍系在腰間。袍長及腳,睡覺時寬舒腰帶,全身可以蜷伏于長袍之中,以代墊被。的袈裟通用紫紅色氆氌制成,用長幅纏身,下穿圍裙,足登長靴,頭戴僧帽。哈達是一種特制的絲織長巾,在拜訪客人時,雙手捧上,表示敬意。
農區的主食糌粑是用炒熟的青裸或豌豆磨制成面粉,用茶水拌食。藏族人民喜歡酥油茶和奶茶。酥油茶是將酥油與熱茶倒入特制的木筒搗拌而成。牧區的主食為牛羊肉。進餐時,使用隨身攜帶的木碗和帶鞘短柄尖刀。每餐量少,一般日食五、六餐。喜飲青稞酒。以牛奶制成的酸奶、奶渣等,也是日常的食品。有些地區,也食用米飯和面條。牧區婦女喜用酥油涂面護膚。僧人不忌葷,可以吃肉。
農區多壘石建屋,牧區則用帳篷。房屋平頂多窗,造型簡潔,敦實質樸,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多建筑于向陽高處,座北向南。一般以石塊或夯土筑墻,形如碉房,樓房上層住人,室內多設有佛龕,下層多作庫房或畜圈,有院落。層內鋪木板或坐墊。牧區帳篷用牦牛毛織成,色黑,冬暖夏涼,遷移方便。農村多半在房外圍以小墻以為小院,供放柴草和豢養牲口或家禽之用。藏族不吃奇蹄類獸肉,大部分地區沒有吃飛禽和魚的習慣。狩獵只為取得麝香、鹿茸等名貴藥材和皮毛。
寺院建筑別具風格,層樓重疊,整齊壯觀,主殿經堂寬敞,寺門前砌修大小佛塔供煨松柏枝用,周圍多置轉經筒,由人順時針方向轉動,借以祈福禳災。拉薩的布達拉宮建于紅山上,高達13層,工程艱巨,氣勢宏偉,金頂巍峨,紅白堊壁,起落自然,渾然一體,是藏族建筑藝術的光輝典范。
目前在廣大農林牧區,傳統的交通運輸方法仍然普遍使用。運輸主要以牦牛和驢騾為主。馬匹多為騎乘所用。牛皮船是藏族特有的水上交通工具,以木架作龍骨,用整張牛皮縫就;還有挖空的獨木舟以及木制船只。橋梁則有鐵索橋、溜索橋、藤網橋和簡易的木橋等。
在一些大城鎮和大寺院,有少數從事木工、鐵工、石工等手工匠人。藏族的雕塑技藝高超,為大造的肉身泥塑,酷肖本人。獨具風格的唐卡畫以鐵線描法為主,結構謹嚴,神態逼真,顏料色澤鮮艷。織氆氌,先以木、石制成的紡錘將羊毛捻成毛線,然后用簡單的木制織機織成。使用石磨或水磨磨制面粉,酥油用皮口袋和木筒搗制。藏族有用土法制香、造紙、制陶的手工業。副業有種采草藥蟲草、貝母等。
藏族民間信奉的藏傳佛教是大乘佛教。藏語意為“上師”。佛教從七世紀傳入藏族地區后,吸收了原始本教的信仰和儀式,經過長期的發展,逐漸形成了大小不同教派,除寧瑪派(紅教)之外,其余如噶舉派(白教)、薩迦派(花教)、格魯派(黃教),在歷史上都曾先后在藏族地區建立過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權。格魯派嚴禁僧人娶妻,其余各派的僧人則可以結婚,各教派都有自己的戒律。
藏傳佛教中占主導地位的格魯派。格魯派的屬寺遍及藏族地區,著名的寺院有拉薩的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日喀則的扎什倫布寺,昌都的昌都寺,甘肅的拉卜楞寺和青海的塔爾寺等。格魯派實行轉世制度,和班禪額爾德尼就是這一教派的兩大轉世系統(清代規定、班禪和格魯派大轉世,均須經由朝廷認可或經金瓶掣簽確定)。公元13世紀,噶瑪噶舉派認定一幼童為其著名上師噶瑪拔希的轉世靈童,就此出現第一位轉世,之后,噶瑪噶舉派將這種轉世方式確立并形成制度。格魯派將這一轉世制度進一步完善并發揚光大。到了清乾隆時期,一些權貴在轉世問題上弄虛作假,尤其是大轉世,每每通過賄賂神巫,將自家孩童扶上寶座,以至爭權奪利,引發內憂外患。乾隆皇帝為除此弊端,遂頒賜一金瓶,要求圓寂后,須選出候選靈童,然后將候選靈童的名字寫在象牙簽牌上,放在金瓶內,經過高僧大德念經加持,然后由皇帝加封的“呼圖克圖”(大)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佛祖釋迦牟尼像前共同通過抽簽認定。
佛轉世制度得到國家和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1992年,國務院宗教局批準了第十七世噶瑪巴的繼任;1995年,自治區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經過金瓶掣簽,報國務院批準,完成了第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禪的冊立和坐床。
在西部和青海、四川牧區還流傳著藏族地區早期的宗教——本教,俗稱黑教。在個別地方,還有漢族建立的道觀,回族建立的清真寺,以及外國傳教土建立的天主教和教的教堂。
藏文文獻中,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遺產,最早有手卷、木牘、金銘、石刻等。雕版印刷傳自內地。書籍為橫條散葉梵篋本,除舉世聞名的甘珠爾、丹珠爾兩大佛學叢書外,還有關于韻律、文字、哲理、史地、天文、歷算、醫藥等專著和小說、戲劇、傳記、詩歌、故事、寓言等撰述,風格獨特,文筆雋永,大大豐富了祖國的文化寶庫。其中如早期著作《藏文文法三十頌》,醫藥學巨著《四部醫典》,歷史名著《賢者喜宴》、《青史》、《宗派源流》,傳說故事《文成公主》、以及著名的世界最長的史詩《格薩爾王傳》,傳說小說《米拉日巴傳》、《頗羅鼐傳》,格言詩歌《薩迦格言》、《倉央嘉措情歌》等傳世著作,早已膾炙人口,并已譯成多種文字,在國內外出版。
工程浩大的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和出版、研究工作不斷取得進展。布達拉宮、羅布林卡、薩迦寺等所藏經卷和佛教典籍得到很好的保護,《布達拉宮典籍目錄》、《雪域文庫》和《德吳宗教源流》等文獻典籍得到及時搶救、整理和出版。1990年以后,藏文《中華大藏經?丹珠爾》(對勘本)、《藏漢對照大藏經總目錄》等陸續整理出版。已經印制出版《甘珠爾》大藏經1490部,還印行藏傳佛教的儀軌、傳記、論著等經典的單行本供給寺廟,滿足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學修需求。中國佛教協會分會辦有藏文會刊《佛教》和一所佛學院、一個藏文印經院。國家還在北京開辦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專門培養藏傳佛教的高級人才。2005年,成功完成了藏傳佛教首屆高級學銜授予工作。
藏醫有悠久的歷史,注重實踐經驗,講究“望、聞、問、切”,兼通采集和炮制藥物的方法以及針灸、、外科手術等技術,尤其對于治療風濕、關節炎、胃病等有獨到之處。
藏族使用本民族的歷法,以五行、陰陽與十二生肖記年。一年分四季、十二月。每月大建三十日,小建二十九日。一般三年置一閏月。推算精確,可預測日月蝕。算計以小石子、樹枝等作籌碼。
藏族民間廣泛流行格言諺語,比喻生動,寓意深刻。藏族能歌善舞,歌曲旋律頓挫抑揚,歌詞貼切合韻,唱時還可伴以各種舞蹈,舞姿優美,有獨舞、對舞和群舞,或以上身腰臂作舞,或以下身腿足作舞,而以踢踏舞為最具特色,有些舞蹈以各種樂器伴奏。樂器多仿取自內地的雅樂,節奏細致悠揚。宗教樂器以長柄鼓、長筒號為主,演奏出大自然的聲音和飛禽走獸的鳴叫聲,遠聞數里之外。宗教舞蹈,戴各種面具,或擬神、或扮人、或舞獸。
藏戲半島bob·體育中國官方網站,是一種獨特的戲劇藝術,擁有眾多的藝術品種和流派。藏戲是藏戲藝術的母體,此外還有青海的黃南藏戲、甘肅的甘南藏戲、四川的色達藏戲等分支。藏戲唱腔高亢雄渾,基本上因人定曲,每句唱腔都有人聲幫和。藏戲原系廣場劇,只有一鼓一鈸伴奏,別無其他樂器。藏戲的服裝從頭到尾只有一套,演員不化妝,主要是戴面具表演。
藏族人民的風俗習慣得到尊重和保護。他們在保持本民族服飾、飲食、住房的傳統風格和方式的同時,在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一些體現現代文明、健康生活的新習俗。如藏餐,在保持傳統特色的前提下,新的原料不斷增加;烹調技術不斷成熟,出現了藏餐、中餐、西餐多種餐飲文化相互融合、優勢互補的新格局。
藏族有些地方通行,又稱鳥葬。即將尸體送到山間場加以支解切割,骨頭也要砸碎以喂禿鷲。轉世大圓寂后,要舉行隆重儀式,用香料和藥品腌干,尸體盤坐,外涂香泥或修建靈塔保存。一般和有地位的,則在尸體上涂上酥油火化,將骨灰和泥放置固定地點保存供養,但在莊稼收獲時忌用火葬。
在社會上還有許多深受宗教影響的禁忌和活動。佛戒殺生,藏族一般不準捕殺野生動物,諸如河魚、田鼠、黃羊、禿鷲,均在保護之列。大多數人胸掛金屬的神盒稱為噶烏,手搖轉經筒,寺院內外裝置嘛尼經輪。對法器、火盆等不得跨越。對經筒、經輪等不得逆轉。
在自治區,一些傳統節慶活動如藏歷新年、薩噶達瓦節、望果節、雪頓節等和許多寺廟的宗教節慶活動得以保留和繼承,同時吸收了不少全國乃至世界性的新興節慶活動。藏歷元旦是藏族人民最重要的節日,要穿著盛裝相互拜年,并到寺院朝拜祈福。正月十五日,各大寺院舉行法事,入夜,各家點燃酥油燈盞,在青海塔爾寺和拉薩大昭寺等寺,用酥油制成的酥油花,色彩鮮麗,雕塑精巧,遠近馳名。四月十五日,相傳為釋迦牟尼成佛和文成公主到的日子,各地舉行宗教活動紀念。七月糧食收成在望,農民背著經卷轉繞田間,稱旺果節,預祝當年豐收。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藏族人民從此進入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中國西部各省境內藏族聚居地區先后獲得解放。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軍。同時,通知地方政府派代表來北京談判,以期和平解放。同年10月,昌都地區解放。1951年,十四世丹增嘉措親政,中央人民政府與地方政府所派代表在北京進行談判,于5月23日簽訂了關于和平解放十七條協議。從此,藏族人民在祖國的民族大家庭中開始了新生。
藏族地區解放后,大力貫徹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統一戰線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各項民族政策,進行清匪肅特、安定社會秩序、發展農牧業生產、開展文教衛生事業和促進民族貿易等一系列工作。1951年,中央代表張經武同志經亞東來到拉薩,遵照協議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從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地分別進駐各地。1952年,地方政府的司曹(代理司倫)魯康娃?澤旺饒登和洛桑札喜等人,陰謀策動,被迅速平定。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返回日喀則,實現了國內民族和內部的親密團結。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首部北京隆重召開。、班禪和藏族各階層人民代表一道參加盛會。國務院召集地方政府、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和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三方面的代表,經過充分協商和討論,組成自治區籌備小組。1956年4月,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正式成立。
黨中央根據藏族歷史發展和社會發展的特點,用了10年的時間完成藏族地區的改革。1965年9月,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選舉產生了自治區自治機關及其,宣告了自治區的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晉美當選為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一大批翻身農奴擔任了自治區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職務,標志著建立了人民政權,開始全面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新中國成立后,在藏族地區,先后建立了1個自治區、10個自治州和2個自治縣,即自治區;青海省的玉樹、海南、黃南、海北、果洛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肅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縣;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縣;云南省的迪慶藏族自治州。
藏族干部成為藏族自治區域干部的主體。藏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由藏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也由藏族的公民擔任。如自治區成立以來,先后6任(含現任在內)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和7任(含現任在內)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均為藏族公民。同時,還有一批藏族公民直接參與管理國家事務,有的還在中央國家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在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先后有十四世、十世班禪、阿沛?阿旺晉美、帕巴拉?格列朗杰、熱地等藏族公民擔任全國會副委員長。
在中國黨“慎重穩進”方針指導下,藏族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鑒于的實際情況,同志指出的必須分兩步走:第一步,走的道路,第二步是走社會主義的道路。改革取得偉大勝利后,黨在全區開展了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辦起了兩萬多個農牧業生產互助組。1965年自治區成立時開始試辦了人民公社,到1975年,全區實現了人民公社化。地區城鎮手工業和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在1976年初順利完成。但此后的文化大給地區帶來了嚴重的干擾和破壞,給工、農牧業生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粉碎“”以后,自治區的各項建設事業又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更加重視藏族地區的發展建設,并從國家戰略的高度,明確青藏高原未來的發展。1994年初國務院討論通過《中國21世紀議程》,決定實施“青藏高原民族經濟與生態環境綜合發展方案”(簡稱9525工程)。該方案從1995年開始,實施時間為25年,確立青藏高原在民族地區、中國乃至世界的重要戰略地位,為青藏高原未來各項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從1984年到2001年,中央政府根據自治區的實際,先后召開了四次工作座談會,做出了中央政府關心、全國各地支援的重大決策,有力地推動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極大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證了人民平等和自治權利的實現。
經過50多年的建設,特別是近20多年的改革開放,在經濟制度、經濟結構和經濟總量上均實現了重大飛躍,邁進現代市場經濟。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絕大多數農牧民基本解決了溫飽,部分群眾生活已進入了小康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通過發放農牧、興修水利、檢疫救災等措施,大力扶助工農業生產。農牧民以“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在高寒地區試種小麥、玉米、水稻成功,引進茶、煙、果、菜,優種牲畜、家禽在藏族地區安家落戶。開展科學種田和科學放牧,加強生產管理,推廣機械化,大搞農田牧場基本建設。
20世紀80年代以來,黨中央和藏族各級政府針對農牧業制定了許多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為高原傳統農業注入現代因素。中央直接投入十多億元對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流域進行綜合開發,取得顯著成績。同時,國家有關部門還派出農業科學組進藏考察,創辦農場,推廣新技術,極大地提高了糧食單位面積產量。
青海省藏區的農業普遍實現機械化裝備,機耕、機播、收收耕地面積大幅增長。四川兩個藏族自治州也落實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進行農業結構調整,并大力發展經濟作物,實現農林牧副全面發展。云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在改革開放以來,由刀耕火種的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機械化進入了農家大院,科學種田成為農民自覺行為,糧食產量逐年遞增。
藏族的畜牧業在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努力和改選,已經開始實現了單純由靠天放牧向建設興牧轉變、由單純依靠經驗向依靠科技轉變、由單純粗放經營向集約化經營轉變、由帶有濃厚的自然經濟特點的畜牧業向市場經濟畜牧業轉變及牧民的生產和生活由游走向定居、半定居轉變。
藏族手工業是青藏高原三大傳統產業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藏族手工業品技藝精湛、加工方法獨特、產品豐富,目前藏族手工業產品主要有卡墊、藏被、氆氌、圍裙、氈墊、帳篷、民族家具、金銀首飾、鐵器、藏刀、土陶制品、工藝美術及旅游紀念品等。據1990年的統計數據,僅的民族手工業產品就有1365種,1889個花色。20世紀80年代以來,藏族手工業的發展得到政府和市場的有力支持,一些傳統產地再度煥發出發展民族手工業的活力。藏族手工業是藏區民族文化傳統的重要載體,同時又是最具特色和市場潛力的生產領域,傳統與現代的二重性有機地揉合在一起。
藏族各地區的工業生產,是在一窮二白的實際情況下白手起家的。青藏高原蘊藏著極為豐富的資源寶藏,但在過去連手工業也極稀少。1958年時,中小企業只有23個,上世紀90年代時,各地先后建立了電力、燃料、化工、食品等生產和生活用品的各種類型的工廠近三百個。進入21世紀,藏族工業已初具規模,在區域經濟中占有相當的地位,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經建成建筑、電力、汽車、冶金等二十多個行業,形成了門類比較齊全的并具有雪域特色的工業體系。青海省六個藏族自治州基本形成了能源、冶金、石棉、天然氣、煤炭、電力、采鹽為主體,農畜產品加工、建材工業為基礎的多門類工業格局和資源開發型工業經濟體系。民族工業與現代工業同舉并進,逐步形成具有高原特色的產業體系和優質品牌,無污染的綠色食品備受世人歡迎。
旅游業是青藏高原改革開放以來涌現出來的新型產業,也是產業結構由傳統農牧業為主向多元化、現代化方向轉變的最顯著特征。經過20多年的發展,旅游業無論是旅游基礎設施、旅游交通狀況,還是旅游業人員的素質,都有了顯著的發展和提高。2004年共接待國內外旅游者122.31萬人次,全年實現旅游總收入15.32億元。
新中國成立前,地區根本沒有公路。從解放軍進駐以來,開辟了青藏、川藏、滇藏、新藏等重要公路干線,將各個藏族地區連接溝通。各縣大都修筑了公路,通了汽車。到1978年,自治區通車里程達兩萬多公里。2005年10月,總投資額達330.9億元的青藏鐵路全線貫通。青藏鐵路從西寧至拉薩全長近兩千公里,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線路最長、穿越凍土里程最長的高原鐵路。目前,藏族地區的現代化交通運輸迅速發展,現已初步形成以西寧、格爾木、拉薩、昌都為中心,川藏、青藏、新藏、滇藏、甘青、甘川、中尼公路為主,青藏鐵路、航空、管道及民間運輸為輔,輻射聯系高原區內外的綜合通運輸網,從而極大地促進了高原區域經濟的繁榮發展。
連接各地的郵電通訊網已經形成。1979年拉薩郵電通訊大樓建成,使與祖國各地和國際間的郵電通訊,取得了新發展。目前,自治區擁有郵電局(所)140多處,郵路及農村投遞路線單程長度為八萬余千米,航空郵路650千米,郵電業務總量逐年增長。拉薩對國內200個大中城市開辦有郵政快件和特快專遞等業務。國際郵路有兩條,分別經日喀則地區樟木口岸和亞東通往鄰國。經過多年的發展,“蘭寧拉”(蘭州—西寧—拉薩)、拉薩至日喀則、山南、林芝等地光纜工程和各地衛星地面接收站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又建成由光纜、衛星覆蓋全區的通信傳輸主干道,形成了程控交換、衛星通信、數據通信、移動通信等各種先進手段于一體的通信網絡。拉薩市已進入國際、國內自動電話網,程控電線個國家及地區,用戶電話可與世界多數國家直接聯系。
新世紀的藏族商業得到迅速的發展。在,從1992—1997年,國有商業企業投入了近億元建設了工業批發、農貿、煙草等綜合和專業市場,廣泛招納各種經濟成分商家進場經營。消費品市場相對成熟并日漸完善,生產資料市場興起,資金、技術、信息、房地產市場已經起步。個體和經濟也成為青藏地區貿易業的主角。
邊境貿易的發展是市場發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外貿易正從以往小規模、簡單的易貨為主的階段向大規模、多形式的方向發展;出口商品已由過去以畜產品為主的初級產品向深加工產品發展;出口市場從歷史上的印度、尼泊爾等擴大到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及歐美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對外貿易空前發展。
文教衛生事業發生了根本的變化。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區和全區六地一市相繼成立了搶救民族文化遺產領導小組,自治區成立了十大文藝集成志書編輯部,國家和自治區撥出專款,配備車輛、設備等,對全區民族民間文化遺產進行大規模、有組織、有計劃,系統地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編輯出版。經過20多年的努力,記錄和保護了的戲曲、民間舞蹈、曲藝、器樂、音樂、民歌等一大批藏族文化項目。自治區每年出版的藏文圖書都在100種以上,發行數十萬冊。藏文專業術語規范化及信息技術標準化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藏文編碼已通過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藏文已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國際標準的少數民族文字。
文物保護與修繕投入巨大,成效顯著。自治區成立以來,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文物保規,政府先后投資3億多元人民幣,修復開放了1400多座寺廟,及時修繕和保護了大批文物。現有的18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布達拉宮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2001年,大昭寺、羅布林卡又作為布達拉宮的擴展部分,增列為“世界文化遺產”。文成公主主持興建的小昭寺近期也被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建檔立案單位之一。上世紀九十年代,自治區頒布了《自治區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和《布達拉宮保護管理辦法》。這些地方性法規使眾多的文物古跡得到很好地保護。
藏族的現代民族教育已見成效。1980年3月,中央召開工作座談會,對教育工作提出:逐步發展小學教育,掃除藏文文盲,藏漢各族學生都要學習藏文。盡快把民辦小學改轉公辦學校,有計劃地發展初、高中學校。大中專招生實行了以少數民族為主,并增設藏語文、藏族歷史、藏族醫藥、藏族藝術等民族專業系科,編印藏文課本,提高教學質量。在此方針指導下,全區教育調整初見成效,教育內部比例趨于合理,辦學條件逐步改善,基礎教育得到加強,教學質量提高,出現了一批比較合格的學校,文盲率明顯下降。
醫療衛生條件顯著改善。據2004年的統計,全區共有衛生機構明顯增多,相關的衛生設備也明顯不斷增多。衛生技術人員大多數具備執業資格。每千人病床數和衛生技術人員數都有了明顯的增多。人均壽命已由50年前的35.5歲提高到了現在的67歲。
改革開放以來,藏族民族干部隊伍無論是數量、質量還是結構、層次,都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為新時期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據統計,目前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在自治區會主任、副主任中占87.5%,在會委員中占69.23%;在自治區主席、中占57%;在自治區政協和委員中分別占90.42%和89.4%。在全國代表中,19名代表中有12名為藏族公民,為實現全面建設和諧的奮斗目標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